組別/單位: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薪酬: 首長級薪級表第6點(月薪港幣287,990元至296,535元)
政府新聞處處長直接向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常任秘書長負責,須領導政府新聞處履行其使命,即藉着提供專業公關意見和宣傳政府政策與服務,為香港於境內外建立正面形象。具體而言,職位的主要職務與職責如下 ─
(a) 監察媒體對政府重大政策和大型活動所作回應,並與行政長官及其他主要官員檢視如何應對所涉公關議題;
(b) 因應《施政報告》、《財政預算案》和獲指派的其他重要施政措施與計劃,向行政長官、政務司司長與財政司司長提供公關策略方面的意見和支援;
(c) 主動聯絡並接觸傳媒界,尤其是媒體編輯,以加強他們對政府施政理念及立場的認識;
(d) 通過政府宣傳短片、媒體合作、「香港品牌」計劃等宣傳工作,在本地及海外宣傳香港的正面形象;
(e) 管理和調配政府新聞處的人力及財政資源,以提供優質、專業且有效的服務,從而滿足政府各決策局/部門與媒體不斷轉變的需求;以及
(f) 持續提升員工培訓與發展工作,以組建精通多種技能的新聞主任專業團隊。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由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或深造學位,或同等學歷;
(b) 具備至少15年行政及管理經驗,當中包括至少7年擔任高級職位的經驗;
(c) 具備卓越智力、政治觸覺、交際及溝通能力、戰略思維及領導才能,並敢於面對變化及挑戰;
(d) 熟諳傳媒事務,在處理公共關係(公關)議題方面往績極佳;
(e) 中英文書寫能力優良,並能操流利粵語、普通話及英語;以及
(f)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提交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會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3年,政府可酌情處理續聘安排。受聘人不會在政府調任、晉升或調職。
(a) 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受現行有關公務人員聘任的規則、規例及安排所規限。
(c) 政府是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職位。
(d) 薪酬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以發出聘書時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政府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作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符合入職條件,其申請會獲進一步處理而毋須再經篩選。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即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 — 聘任」參閱該資料冊。
(g) 持有本港院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現階段毋須遞交有關學歷的證明文件。申請人如持有本港以外院校所頒授的學歷,則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申請人現階段亦毋須遞交修業成績表副本及證書副本。
(h) 申請人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招聘工作以及其他與僱用有關的事宜上。如有需要,有關資料可能會送交獲授權處理有關資料的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或機構,用以進行與政府招聘工作及僱用有關的事宜。招聘程序完成後,未獲取錄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如已無須保留,將會銷毀。提交申請後,如欲更改或查詢個人資料,請經下述查詢電話與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聯絡。
如符合有關規例的資格規定,受聘人可享有房屋福利、與這職位相稱例假和度假旅費津貼,以及醫療和牙科福利。
受聘人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的條款規限,並須向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作出僱員方面的供款。
受聘人在為期3年的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向強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出任政府新聞處處長所得基本薪金總額的15%。
申請人須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或之前在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經網上遞交G.F. 340申請表格,並把(i)詳細列明申請人為何認為自己適合本職位的申請信,以及(ii)詳細列明學歷和相關工作經驗的履歷表,以電郵方式遞交至指定電郵戶口(hyabpr_recruitment@hyab.gov.hk),電郵標題請註明「申請政府新聞處處長職位」。
如指定的申請表格[G.F. 340 (Rev. 7/2023)]、申請信及履歷表以上文所訂明以外的方式遞交,概不受理。沒有使用指定表格[G.F. 340 (Rev. 7/2023)]、資料不全或逾期遞交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為方便聯絡,申請人請在申請表格內清楚提供個人電郵地址。如獲選進入下一步招聘程序,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收到電郵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25/02/2026 2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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